中 共 甘 肅 省 委
甘 肅 省 人 民 政 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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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有效控制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進而實現根本好轉,為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意義
(一)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是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當前,我省經濟社會正處于轉型跨越發展的重要時期,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至關重要。近年來,我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生產安全事故呈逐年下降趨勢。但就全局而言,事故總量仍然偏大、較大以上事故時有發生,有的行業和領域事故頻發多發,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業存在安全意識淡薄、監督管理不到位、安全責任不落實等突出問題。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對安全生產形勢保持高度警覺,自覺地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全局出發,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
(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的神圣職責。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形象和聲譽。安全生產不但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環節,而且是社會管理的重要方面。各級黨委、政府既要對經濟發展負責,也要對安全保障負責,必須牢固樹立“抓好經濟發展是政績,抓好安全生產也是政績”的觀念,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必須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必須把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完善制度,強化責任,加強監管,認真履行好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切實解決安全生產領域突出問題,全面提升安全監管水平。
(三)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隨著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理念的深入,人民群眾對安全生產的關注度不斷提高,從業人員體面勞動的愿望日益增強。各級各部門要堅持把安全生產作為經濟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核心價值觀落實到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使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建立在生產安全、勞動者生命和身體健康得到保障的基礎之上,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幸福地享有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
二、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四)完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機制。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政齊抓共管、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制,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生產工作管理制度。
(五)強化黨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市州、縣市區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地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與政府主要負責人同為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委班子成員中要有一名常委聯系安全生產工作。要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黨委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工作部署時要強調和安排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時要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黨委常委會議每年至少專門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研判形勢,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六)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市州、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管安全的副職要協助主要負責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其他副職要抓好各自分管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對其負責。要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安全生產指標以及相應的項目、資金、措施和支撐體系,始終做到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各項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嚴格實施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檢查力度,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認真做好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明、責權統一、監管有效、保障有力。
(七)發揮安委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指導作用。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同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牽頭、議事、協調機構,政府主要負責人要擔任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每季度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重點工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協調、督導、服務職責,加強對下級政府、同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在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上發揮更大的作用。
(八)靠實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監管、行業管理和指導責任,堅決克服“重發展輕安全”、專業安全監管缺位錯位或不到位的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市場經濟變化研究本行業安全生產規律,不斷探索創新科學有效的監管方式,建立健全符合行業特點的安全生產制度、措施和管理辦法,促進企業規范生產、經營和建設。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綜合監管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
三、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九)進一步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企業要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意識,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設置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建立健全以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和責任區網絡化管控體系,加強企業黨委對安全文化建設、宣傳教育、法律法規執行工作的監督指導,強化企業工會在勞動保護、職工健康、群眾監督方面的工作職能,建立總會計師(財務總監)安全投入保障管理機制。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實行目標管理,并與績效工資和獎懲制度掛鉤,形成安全生產責任共同體。要注重和加強企業班組安全建設,推動企業安全健康發展。
(十)強化企業安全生產過程管控。要做好安全生產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協調等各項管理工作,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控。要加強作業現場管理,對危險程度較大或交叉密集作業的,要確定專人進行現場施工協調指揮。企業要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危險程度、工藝流程等,制定嚴密有效的工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規范生產過程操作程序和標準。認真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和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嚴格新建(整合)煤礦安全準入,深入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和瓦斯抽采利用,大力推進采掘機械化、自動化和管理信息化,加強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大力提升煤礦應急救援能力,規范煤礦用工制度、強化礦工安全培訓等煤礦安全生產“七大攻堅舉措”,嚴格執行煤礦、非煤礦山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的制度,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十一)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企業要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標準,不斷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要確保安全生產投入,不斷改善生產經營設施、設備、器材以及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等,要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切實達到安全生產要求。要積極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新技術工藝和裝備,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藝、設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使各崗位、各流程始終處于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的可控狀態。
(十二)落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措施。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職業危害防范制度,嚴格落實責任、資金、時限和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要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定期組織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和現狀評價,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要嚴格實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要強化事故應急管理,編制科學、操作性強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置和儲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要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切實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四、加大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力度
(十三)深入推進“打非治違”行動。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對“打非治違”行動的領導,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具體抓,有組織地推進。要建立行政監察、行政主管部門、行政執法機構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等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要擴大社會參與,完善獎勵舉報生產安全事故和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制度,暢通“12350”安全生產投訴舉報電話等渠道,拓寬監督舉報途徑,促使“打非治違”工作在常態化條件下持續深入推進。
(十四)不斷深化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認真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嚴禁無證勘查開采、以采代探、超層越界、違規排放尾砂、非法轉讓礦業權等行為。突出煤礦瓦斯防治,加強煤礦建設安全管理、深部礦井安全開采和水害治理。加強尾礦庫安全監管,落實實時監測和危、險、病庫的治理措施。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環節的整治,規范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點設置,加強對化工園區、中小化工企業的監管。規范民用爆破器材管理,督促淘汰落后生產設備和工藝。加強煙花爆竹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等環節的監管,改造提升煙花爆竹生產、儲存設施,建立和完善產品流向監控系統。加強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強化危貨運輸車輛、長途客車、旅游包車、校車、大型貨車、農用車安全專項整治,突出“三超一疲勞”(超速、超員、超載和疲勞駕駛)治理。對建設單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等行為進行整治。水利、農牧、旅游、消防、鐵路、民航、有色冶金、建材、機械、特種設備、電力、通信、氣象、人防等行業領域,也要針對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進行安全整治,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十五)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和完善企業自查、自報、自改,行業部門專業監督管理、跟蹤落實,政府掛牌督辦、追究問責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管理,建立覆蓋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物品、交通運輸、建筑、建材、有色冶金、消防、農機、特種設備、水利、電力、教育、旅游、鐵路、民航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統,實現隱患上報、核查、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筑牢企業生產安全基礎。堅持政府主導,集中力量重點治理交通運輸領域的危險路段、危舊橋梁、隧道和道路安全防護設施,消防領域的城鄉公共消防設施配套和人員密集場所重大火災隱患,教育領域的校車安全,城市運行領域的地下管網隱患治理和施工管理、城市燃氣管理以及病險水庫和鄰近城鎮老舊渠道除險加固,城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搬遷轉產或關閉,有序推進公共安全隱患治理工作。
(十六)切實做好經常性安全檢查。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生產經營的不同安全類別或風險等級,實施分類監管。要督促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履行主體職責,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重要時段、重大節假日和特殊天氣條件下的日常安全檢查。要建立健全部門、區域聯合監督檢查協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監督檢查效能。
五、努力推進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設
(十七)加快配套法規建設。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快制訂完善與《安全生產法》及其相關條例、標準和辦法相配套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緊密結合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和特點,切實推進規范行業生產經營秩序、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行業安全準入、職業健康監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安全生產責任追究、中介機構服務監管等方面的立法,積極修訂完善部門聯席會議、聯合執法、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和隱患舉報等制度,制定配套的規定辦法,推進全省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十八)嚴格重點行業準入。制定和完善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產業政策、技術標準和規劃布局,從嚴控制高危行業和高危項目安全準入。通過淘汰落后、兼并重組和改造升級等途徑提高煤礦辦礦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2013年必須完成煤礦兼并重組和產能3萬噸/年及以下煤礦的淘汰關閉工作。今后,堅決禁止核準產能120萬噸/年以下的新建煤礦項目;嚴格煤礦改擴建項目核準,今年納入兼并重組的產能15萬噸/年以下煤礦,2015年單井產能必須達到15萬噸/年,這些礦井以后的改擴建和其它煤礦改擴建產能必須達到45萬噸/年;對于采礦許可證到期后產能達不到上述標準的礦井,不再辦理采礦許可證延期手續;新建、改擴建和技改煤礦未通過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井下避險“六大系統”建設達標等專項驗收,不得通過整體竣工驗收。要完善和執行金屬非金屬各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少服務年限標準,依法取締和關閉不符合開采標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等各類礦山。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發展化工產業專門區域。凡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裝置、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以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必須設計并安裝自動化控制系統。要從嚴控制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數量,不再新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性物品儲存庫安全評價制度,認真落實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規定。各類產業園區的規劃和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制定和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切實從源頭上提高安全生產“門檻”。
(十九)加大安全生產投入。要加大資金投入,確保安全需求。強化政府投資對安全生產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完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財政、稅收、信貸政策,進一步落實財政對企業技術改造、隱患治理、職業危害防治及應急救援等工作的資金支持,將安全生產費用計入企業生產成本,銀行優先向安全生產信用較好的企業貸款。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投入責任,把企業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作為政府監管的重要內容。要大力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主導、通過保險機構市場化運作、高危行業企業必保、其他企業自愿參保的安全責任保險機制。要監督企業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及雇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二十)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按照工作體制統一、系統功能完備、基礎設施配套、制度機制健全的原則,建立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制。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整合安全應急資源,建立省、市州、縣市區及有關部門互聯互通、應急資源共享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加強消防綜合救援力量以及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各種專業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儲備,建立健全緊急情況下社會應急隊伍、救援物資、救援裝備及運輸工具等征用和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預測預警和現場救援工作。
(二十一)開展安全技術服務。要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服務。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資源,積極開展重大危險源監控、重特大事故預警預防、應急救援、事故分析處理和裝備科技攻關,以科技引導安全生產管理和產業整體安全水平的提升。要統籌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加強安全生產評價、咨詢、培訓、檢測檢驗等專業服務機構以及專家組的管理,充分發揮安全專業服務機構和專家對安全生產的智力支持和技術支撐作用。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領域的國際、省際交流與合作,加快先進安全生產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
(二十二)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堅持安全文化社會化方向,積極開展群眾性安全文化活動,加強全民安全意識宣傳教育,逐步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養成規范自覺的安全行為。實施安全文化創建工作,大力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安全社區和城市安全文化創建活動。積極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在中小學開設安全知識和應急防范課程,在高等院校開設選修課程,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產知識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強對市州、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和重點行業管理部門、重點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生產公益宣傳和輿論監督力度,切實發揮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組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依法參與和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二十三)嚴格安全生產考核。要完善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機制。各市州在考核年度內,因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本地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各類事故總死亡人數超過控制指標的;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發生較大以上事故隱瞞不報、組織救援不力,致使損失擴大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一律實行一票否決。要將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一票否決的市州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當年不得參加評選各類榮譽稱號及表彰獎勵活動、不得提拔任用、不得發放獎勵工資、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要積極建立健全行業領域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機制。
(二十四)嚴肅事故責任追究。要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問責機制,加強對事故隱患的事前責任追究和問責。對因工作失職、瀆職或未按規定的程序履行職責,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安全生產防范措施不完善、工作推進不力,安全隱患得不到治理,造成一定影響或后果的,嚴肅追究企業負責人責任。要加大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企業追責力度,除按“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制定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查處外,對企業主要負責人按規定嚴格落實“終身禁入”。對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人員傷亡、遲報瞞報事故、發生事故后逃逸等情節和行為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國有、國有控股企業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對其法定代表人一律先免職后查處。堅持黨政同責,凡發生影響惡劣的生產安全事故或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事故發生地黨政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實行責任跟蹤追究,凡因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有關人員,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原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對事故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跟蹤追究不受任職期限和職務變動等條件限制。要提高事故查處的時效,加大對安全生產舉報投訴案件的查處力度。
(二十五)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堅持失職追責、盡職免責,激發和保護各級各部門各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先進的市州和省直部門及業績突出的個人進行年度表彰獎勵,對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企業和員工,給予表彰。實施嚴格的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建立事故企業檔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者1年內發生2起及以上較大事故,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企業,在媒體上向社會公布,并建立發改、國土、住建、安監、工商、金融等部門聯合限制和制裁的約束機制,一年內在項目審批核準、用地、證券融資和信貸等方面予以限制。對出具虛假報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注銷相關人員從業資格。
七、注重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
(二十六)加強監管裝備建設。各市州、縣區要把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作為公共財政支出優先領域,統籌安排、組織實施,著力改善安全監管工作條件,建設辦公業務用房,配備執法交通車輛和現場監督檢查與調查取證分析等專業執法裝備。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測、信息管理、考試考核、應急救援、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宣傳教育培訓等業務保障體系建設,配備工作所需裝備。
(二十七)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堅持和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按照“為民、務實、清廉”要求,努力做到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進一步轉變干部作風,堅決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要加強政治思想和業務能力建設,創新干部培訓教育方式,注重在工作實踐中培養鍛煉干部,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作風過硬、業務精通、紀律嚴明、奮發有為的安全生產監管隊伍。